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审查流程
发布时间:2021-04-2301
时间安排
【1】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1年5月6日至14日;
【2】更改准考证号线上申请:2021年5月24日至28日。更改成功后即时生效。
【3】毕业线上申请:2021年5月24日至28日
02
规定要求
【1】申请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3】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
【4】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5】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6】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03
资料提交
(一)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后)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3);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后)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04
申请流程
【1】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于5月28日前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至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各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1毕业申请”(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4)。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3】通过毕业终审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相关事宜。另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专递毕业生档案的考生,可进一步向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