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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执业范围

发布时间:2020-08-04

根据国家《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类别专业,包括计划生育、疾病控制、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但不具备临床处方权。

公共卫生医生在县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精神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承担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人的管理。

承担社区开展的妇幼保健工作。

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承担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医学|教育网整理。

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制定与实施社区干预计划,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与康复指导。

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休闲、娱乐、学习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医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