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自己当成“绝对权 威”,是建立领导力的第一步
发布时间:2022-03-09樊登老师认为“管理”和“领导力”的区别在于核心驱动力的不同,其中“管理”的核心驱动力是怕,而“领导力”的核心驱动力是尊重和信任。如果说管理是基于职位本身而产生的被动工作职责,那么领导力强调的是,管理者围绕工作这一核心所体现的人格魅力。
专业能力是法务岗位的立身之本。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发展、调整,法务工作也时刻面临着新挑战,团队协作至关重要。管理者若抱有自己是团队中的绝对权威的观念,不仅不利于具体法律事务的解决,更不利于自身领导力的塑造。
笔者认为,有领导力的法务团队管理者应该做到管理自己,进而影响他人。管理自己谓之“律己”,影响他人谓之“利他”。
一、律己 律己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自律,包括对自身思想观念的约束及行为的约束两个层面。换言之,法务团队的管理者不仅自身应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还应该有着较高的道德素养,优秀的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 1.正直的品格 管理者是团队中握有权力的人,能获得比一般员工更多的信息、资源和选择权、决定权。当公司制度流程存在不完备时,是否利用规则漏洞实现自己私利,则会成为一道考验人性的难题。 管理者需要战胜自己的本能,以坦荡之心面对诱惑;从团队整体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秉持公正、正直之心,敢于据理力争,这样才能赢得信任和尊重。 比如,很多公司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在专项法律事务的处理上,可能需要法务团队自行选聘外部律师。此时,可能某些领导会利用这一便利条件,为自己心仪的律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并要求法务团队成员据此制作选聘文件。 然而,无论是诉讼仲裁事务的处理,还是投资并购法律尽调等非诉业务的处理,都需要律师拥有相对应的业绩。若为某家律所定制选聘条件,不仅对其他候选律所不公平,还可能会对案件及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团队管理者更应该做的是制定选聘规则,将选聘要求类型化,为同类型工作的开展确立明确的标准。要知道,一旦从一己私利出发考虑问题,对同一事项“双标”处理,将会为自己贴上“贪欲”的标签,折损自己在团队中的形象,甚至可能影响自身职业生涯。 2.优秀的执行力 很多人认为,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在于协调、管理,具体事务的执行应交由团队成员处理。或许,这种观念在其他岗位上能行得通,但是却不适合法务岗位。一方面法律更新迭代的速度非常快;另一方面具体法律事务是复杂多变的,需要从复杂事实中抽象出法律事实,并准确运用法律,法务工作是一项需要时时打磨的技艺。有句话说得好,管理者应当“向上升级,向下兼容”。 法务团队的管理者可以在以下两个层面保持自身的执行力: 一是,专业问题的分析研究。 随着公司战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可能也会发生调整,商业模式随之创新。比如,由于存在新能源项目不得在投产前买卖和核准备案文件的法律限制,公司在收购项目时,拟采取收购夹层公司的方式开展收购。此前公司的并购项目通常采用远期交割或“EPC+股权”的方式进行,收购夹层公司的模式属于公司的一次全新尝试。此时团队领导应该带领大家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检索相应案例,必要时参与调研其他同类型公司的收购模式,对这一新型收购模式的合法合规性作出初步判断。 若管理者直接将问题丢给员工,可能存在因员工经验、知识结构、工作方法的限制导致问题分析不全面的情形;若直接交给外部律师出具意见,则可能丧失对问题分析的主动权,于公司而言也不经济。只有深入研究过问题,才能在专业上更精进,与外部律师沟通才能保持同频,也才能让团队成员信服。 二是,主动与外部单位、公司内其他部门开展沟通。 团队管理者比普通员工更能代表公司和本部门,因此在涉及与外单位沟通或者跨部门沟通时,应该主动进行协调,而不是当个甩手掌柜,只听取工作汇报。 一则,普通员工由于存在权限限制,对外的很多沟通都无法形成定论,将给双方产生极大的沟通成本;二则,若无论什么事情,都交由普通员工出面,对于外部单位和其他部门而言,也是一种不够尊重的体现。 举例来说,某国有公司需要承办一场由上级主管单位主办的法治宣传讲座,主讲人是外部律师。法务的领导应该主动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活动方案、具体流程,与外部律师沟通讲座的内容、形式、课件等。这些工作若交由普通员工执行,则不能让外部单位感受到必要的诚意,达不到理想的活动效果。 涉及跨部门沟通时,部门领导应了解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对方的基本诉求,划定双方的沟通边界、权责边界,对于沟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而不是等到具体执行人员都把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再提出一堆意见,在徒增工作量的同时,也极易损害部门间的合作关系。 二、利他 管理者的重要职责是有效整合团队人力资源,最大化实现团队目标。员工并非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让团队成员心悦诚服的方法在于,团队领导的管理行为能产生“利他”效应。也就是说,员工能感受到被尊重、有发展。 1.让员工感受到被尊重 法律人向来都把“民主”、“公正”等作为内心的价值观,因此法务团队比起公司其他团队,更渴望也更需要建立民主、公正的氛围。在这样的团队中,才能有效激发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形成把工作做好的内生动力。尊重团队成员,可在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广开言路,合理授权。例如年初在制定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时,领导应听取团队成员的意见。员工是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对过往公司在法律事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较为直观的认识,对于业务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风险也会有自己的思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所制定的计划才具有可操作性;从另一角度看,员工对自己参与制定的计划也有更强的执行动力。 二是,理解团队成员的不同工作习惯。每个人的性格都不相同,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会存在差异。领导只需确保团队有着共同的价值观,不在工作理念上存在较大偏差即可。就拿沟通习惯来说,有人喜欢当面交流,有人喜欢邮件沟通;在面临一项工作时,有人喜欢问清楚了再做,有人则喜欢先自己先做出一个框架后再请示。如果这些具体事项不涉及原则性问题,且并非特别紧急时,领导无需时时过问,否则会束缚住员工的手脚,也会让员工觉得自己不被信任。 三是,善于激励。激励不仅包括表扬等正向激励,还包括批评等方向激励。无论表扬还是批评,均不能从主观好恶出发,达到表达个人情绪的目的。应该以激发员工内驱力为导向,最终实现员工个人价值与工作效能的双重提升。当员工的表现超出预期时,应及时反馈,并善于将优秀的行为总结提炼成团队值得学习的行为模型;当其表现不尽如人意时,管理者应给予善意的辅导,帮助员工复盘,寻找能力盲区,而不是首先假定该成员态度出现了问题。 2.让员工感受到有发展 对于员工来说,工作除了满足生存需要外,也是获得发展的需要。员工并不希望所从事的工作是在既有能力范围内低水平的重复,而是希望能有所突破,带来个人实务经验和能力提升。 有智慧的法务团队管理者,既要善于分配工作任务,又要给员工独立发展空间,这样才能让员工在组织中获得可预期的发展。 一是,善于分配工作任务。分配工作任务时,需要结合事项的重要性程度,考虑团队成员的实务经验、专业特长、性格特点等合理安排。比如沟通能力强的人,在涉及跨部门沟通较多的工作时,可以安排由其对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可安排团队中性格稳重、思路清晰的人加以统筹,确保在大方向的准确性;拥有某一领域丰富经验的人,可以考虑安排其在该领域做一些经验萃取的工作,为团队赋能。 二是,赋予员工独立发展的空间。法务岗位属于知识密集型岗位。无论是合同的审核,还是法律意见的出具,短短几行字、几页纸背后凝结的是法务人员大量的思考和心力。因此,法务人员需要阅读、思考、沉淀的时间和空间。 现实中有这样一类领导,他们不希望看到员工闲着,总是不遗余力地安排各种事务,并时时催促进展,以此来填满员工的所有空闲时间。殊不知,这样并不利于法律事务的处理。法务人员如果一直以陈旧的认知水平处理工作,而无暇关注行业和法律的最新动态,所提出的法律解决方案也一定是难以符合业务实际的。 任何团队都是人的集合体,都需要有管理者和执行者。有领导力的法务团队管理者应当是人格公正独立,专业持续精进,胸怀宽容大度,勇于承担责任的智者,只有这样,员工才会愿意追随,并对工作付出最大限度的热忱,为团队发展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