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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0-04-26

工作年限是计算至报考年份的12月31日止,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不包含党校学历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

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如果学历是连续获得的,工作年限是从毕业证上的毕业时间算起,直至报考当年年底的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学历是指学历不是连续获得的,即考生在获得第一学历后,又通过其他方式得到国家认可的学历,也就是在“学信网”上查得到的学历。这种学历分为两种,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脱产学习的考生要将取得这个学历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但需要提供这个学历的前学历毕业证书;不脱产学习的考生的学习时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的,这个工作年限是从你年满18周岁算起,一般要求提供高中学历。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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