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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修改版11月5日起实施 修改内容变动对比

▪ 授课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提升中心

▪ 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9楼555室

▪ 发布时间: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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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修改版11月5日起实施 修改内容变动对比


自10月31日新华社发布会计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的新闻以后,引来会计行业巨大关注。11月4日下午会计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审议,11月5日起正式实行!除跟随大家20余载的会计从业取消,继续教育学分及会计人员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也做出了修改。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删去第二款。


(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此次《会计法》修订工作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将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与会计职业道德相结合,对于财务工作者来说,既是一种机遇,又是一种挑战。机遇是《会计法》修订内容11月5日正式实施以后,更多的优秀人才会被吸引到会计行业中来,促进财务工作者提高自身能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挑战是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会计行业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因此,学课在线网校提醒大家,不要闭门造车,要随时注意提升自己能力,加强自身技巧。


成人高考大专、本科,网络教育大专、本科;

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

西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名校;

云南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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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学历提升中心简介

云南泛亚专修学院简介


云南泛亚专修学院(原名“云南泛亚财税教育专修学院”,2014年变更为“云南泛亚专修学院”以下简称“云南泛亚学院”,或“泛亚学院”)是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云南省民政厅注册并由省级机关直属管理的一所集财经会计类、管理类、工程类、教育类、医学类为一体,具有高等教育成人/自考本、专科办学资格的综合性成人高等学校;学院也是云南省重要的 财会人才培养基地,属非企业法人机构,非盈利组织。


学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委是省委高校工委及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共云南泛亚专修学院党支部委员会。

学院将“以人为本,品质教育,服务社会”作为办学宗旨,坚持先进的办学理念,把“正德厚生、达人达己”确立为校训。学院致力于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和教育人成为具有大思想、大智慧、大格局,大抱负,高技能的行业坐标式人才。多年遵循“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原则办学,始终坚持把培养独立人格放到首位,把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满足用人单位招聘和学子求职双重需要,从学员入学开始,将职业能力拓展课程、职业素质拓展课程、系统化职前专业培训和全方位实战贯穿始终,让学员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企业需要的高职商人才。


2017年在楚雄设立学习中心,楚雄学习中心位于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9楼555室(楚雄森宝酒店9楼),楚雄州地区的学员都可以在楚雄学习中心报考。

  • 学校名称:在职人员学历提升中心

    固定电话:13923776320

    授课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9楼555室 预约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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