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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会计培训/《财经法规》考点解析:财政收支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5-10-03 大丰远诚会计培训学校 访问 : 243
2016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解析:财政收支的方式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火热进行中,许多省市的会计证考生正处于紧张的复习备考冲刺阶段,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呢? 为帮助更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高效备考,远诚教育小编精选常见考点及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财政收支的方式】
(一)财政收入收缴方式
1.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所谓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所谓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财政支出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财政支出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所谓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发出支付令的支付方式。
所谓财政授权支付,是指由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发出支付令的支付方式。
2.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全国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转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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